入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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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023
成績優異學生修讀碩士
成績優異學生修讀碩士學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應用化學系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修讀碩士班學分作業規則
第一條、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本系碩士班課程,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修讀碩士班學分作業規則」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士班學生經本系教師推薦者,於第三學年起,得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向本系申請預行修讀碩士班學分。
第三條、 申請修讀碩士班學分之學士班學生,須繳交以下資料:
(一)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 大學成績單暨名次證明。
(三)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資料。
第四條、由本系系務會議審查通過預行修讀碩士班學分之學生,得提前選修碩士班課程。
第五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須參加本系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獲通過後,始成為本系之碩士班學生。
第六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於畢業前所修習碩士班課程,其修習成績達七十分以上,且未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者,得於碩士班入學當學期提出抵免學分申請,並以一次為限。抵免學分課程規定:需科目名稱相似、同堂課、同學分,且經授課老師同意,抵免學分上限為畢業學分總數之3/4。
第七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如未能於本系畢業取得學位,即自動喪失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資格,不再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第八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在碩士班一年級結束時,可提出碩士學位考試。碩士學位考試之規則,則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之規定。
第九條、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00年3月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年3月31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1年6月19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2月5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9月2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11年10月5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12年5月3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13年2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年3月31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1年6月19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2月5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9月2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11年10月5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12年5月3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13年2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本系碩士班課程,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修讀碩士班學分作業規則」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士班學生經本系教師推薦者,於第三學年起,得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向本系申請預行修讀碩士班學分。
第三條、 申請修讀碩士班學分之學士班學生,須繳交以下資料:
(一)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 大學成績單暨名次證明。
(三)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資料。
第四條、由本系系務會議審查通過預行修讀碩士班學分之學生,得提前選修碩士班課程。
第五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須參加本系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獲通過後,始成為本系之碩士班學生。
第六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於畢業前所修習碩士班課程,其修習成績達七十分以上,且未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者,得於碩士班入學當學期提出抵免學分申請,並以一次為限。抵免學分課程規定:需科目名稱相似、同堂課、同學分,且經授課老師同意,抵免學分上限為畢業學分總數之3/4。
第七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如未能於本系畢業取得學位,即自動喪失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資格,不再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第八條、經核准預修碩士班課程學生在碩士班一年級結束時,可提出碩士學位考試。碩士學位考試之規則,則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之規定。
第九條、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